守护鞍山蓝天 这份环保倡议请收下

首页>聚焦辽宁  发布时间:2022-10-21

鞍山市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专项行动已经进入到第12天,各地秸秆焚烧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为保障鞍山市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12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农民朋友一起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秸秆露天焚烧,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共同维护家乡的蓝天,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士介绍,焚烧秸秆有很大危害,焚烧秸秆在大气中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严重时导致支气管炎等疾病的发生和加重,威胁人与其它生物体的健康。同时,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烧荒、烧垃圾、烧纸钱等行为极易引燃周围易燃物,尤其在村庄、树林、电线杆和一些重要设施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焚烧秸秆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视范围缩小,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降低土壤肥力,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秸秆焚烧过程中,秸秆中含有的氮、磷、硫等元素大部分转化为挥发性物质或颗粒进入大气而流失。更为严重的是土壤中的有机质在高温下极容易损失,而土壤有机质中的含氮量是秸秆的10倍以上,焚烧秸秆还会破坏土壤结构,容易导致土壤肥力退化,农田质量和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较大影响。

做好全面禁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市生态环境局希望广大市民主动向家人、邻居、朋友宣传露天焚烧的危害以及全面禁烧的要求,影响和带动更多人关注环境、爱护环境,共同守护钢都美好的蓝天。我市确定12月31日前为秸秆禁烧期,广大农民朋友要充分认识到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千山晚报)

编辑: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