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检察官进校园,主讲“开学第一课”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能作用,日前,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同教育部门的同志一起深入乡村,走进杏山小学、杏山中学,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特殊的“开学第一课”。
9月18日,检察官通过法治宣传展板为两所学校的同学们讲授了有关疫情防控、预防性侵及校园欺凌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并进行了现场互动,同学们有问有答踊跃参与,检察官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有关预防青少年犯罪相关知识的精美画册。
锦州开发区检察院主动深入乡村学校,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检察普法力度向乡村学校进一步延伸,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基层治理并重,着力延伸办案职能,坚持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原则,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大家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让同学们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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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来源:北国·辽宁日报 编辑:崔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