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姜怡琳

首页>未成年人>新时代好少年>辽宁省2019年度新时代好少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8-15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继续传递爱的力量。”这是12岁的常姜怡琳最爱说的一句话。她是丹东市振兴区二纬路小学六年四班的学生,在学校里她主动帮助同学,每到周末、寒暑假,常姜怡琳还主动参与到公益活动当中。到东港龙王庙捐助残障家庭学生继续学业;参加义工团体义卖活动;去敬老院探望孤寡老人……9年的公益路上,小小的她付出了大大的爱。

  爱心路上收获快乐

  在常姜怡琳的绘画作品和日记里,多数都是她平日奉献爱心和参与公益活动时的所见所闻,或是倡议保护环境的一幅彩笔画,或是一篇尊老爱幼的日记,这些都记录着她的爱和成长。

  “孩子三岁的时候,就参与公益活动了。义务植树、帮助血站工作人员发放宣传册、参与爱心义卖活动等,每次体验都让孩子感受到了快乐奉献的真实含义。”常姜怡琳的母亲姜婉琦告诉记者,随着参与公益活动次数的增多,孩子也渐渐爱上了公益,认识到在自己身边,还有很多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爱。此后,她常常利用节假日去奉献爱心,并在学校中去主动帮助同学,在家庭中孝敬父母和长辈。

  2018年春节前,妈妈带着常姜怡琳随同爱心团队去东港龙王庙探望一户残障家庭的学生,送去旧衣物和书本。当天恰逢赶上了雨雪天气,让原本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变得艰险难行。“那天雪下的非常大,妈妈在前面开车,我和同学坐在后面虽然心里害怕,但还是一直在给妈妈喊加油。”常姜怡琳说,虽然一路上很艰难,心里七上八下的,但是那天看到被帮助的小朋友拿到她精心准备的礼物时开心的表情,她觉得很有成就感,也体会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

  采访时,母亲姜婉琦说,做一名马拉松小志愿者、去公园捡拾垃圾、去敬老院探望孤寡老人……从最开始的家长引导孩子去参与公益,到现在孩子主动要求去帮助需要的人,课余时间常姜怡琳都会参加一些爱心活动。这样的社会实践,对孩子的身心成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乐于助人的“爱心小天使”

  “一直以来,常姜怡琳因学习成绩优异和自身努力,先后获得校‘美德少年’,辽宁省‘优秀小记者’,振兴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丹东市‘道德小模范’‘三好学生’等荣誉。”班主任刘述明老师告诉记者,大家都称常姜怡琳是热爱志愿者活动的“爱心小天使”,她还是学校里很多同龄人心目中的“道德小模范”和“小榜样”。帮助班里家庭条件差的同学买笔和本,主动给学习成绩不好的同学讲题,这些小事看似简单,但她却一直默默付出着。

  她的同班同学任垲其说:“常姜怡琳经常带着我们一起去做公益活动,去锦江山捡垃圾,宣传环保,去给贫困家庭的小朋友捐赠用品,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儿。同学们以她为榜样,我们都要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学生。”

  “工作时,她能真正做到为同学、为老师、为学校服务,一直以积极热情、尽心尽责的态度对待学校分配给的任务;工作中,她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又坚持了自己的原则。她不仅个人要求进步,还带领同学共同进步。对于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她总是积极认真地去完成,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校大队辅导员高云萍告诉记者,常姜怡琳是学校的大队委,作为学校干部,她助人为乐的行为影响着身边的同学们,受到老师的表扬和父母长辈的好评。她用自己善良的举动,书写着一个阳光少年的爱心成长历程。在她的感召下,越来越多的同学加入了爱心公益的队伍之中,纷纷奉献爱心。

  “我要好好学习,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用我一颗真诚的心,带动更多的同学与我同行,通过自己的行动来奉献爱心,让别人快乐的同时,自己也收获了快乐。”正如常姜怡琳说的一样,因为有爱,爱心公益的路上,她注定不会孤独。